商贸企业的成本核算用什么方法核算:毛利率法。
成本核算是指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成本核算通常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货币为计算单位。
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成本预测和企业的经营决策等存在直接影响。
进行成本核算,首先审核生产经营管理费用,看其已否发生,是否应当发生,已发生的是否应当计入产品成本,实现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直接的管理和控制。
其次对已发生的费用按照用途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成本管理提供真实的成本资料。
一、商贸企业采用什么计算成本
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据此计算。
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毛利率)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通过成本核算,可以检查、监督和考核预算和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反映成本水平,对成本控制的绩效以及成本管理水平进行检查和测量,评价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研究在何处可以降低成本,进行持续改进。
二、贸易公司成本核算方法是什么
一、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
二、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
三、售价金额核算法;
四、进价金额核算法。
贸易公司
主要就是商品的买与卖,贸易公司最重要的是信息和业务渠道,要有货源和销售目标,并产生一定的利润。
真正的贸易公司就是根据市场规则,收集市场的需求与供应,做出比较合理的分配。
合理资源配置来满足人们的需求,也通过资源配置从中获得商业利润与商业信誉。
经营范围:
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卫生、安全质量检验(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检验)
(2)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以及整批货物和包装内货物的数量鉴定(包括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
(3)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标记鉴定。
(4)各种进出口货物的货载衡量。
(5)进口货物承运船舶的舱口检视、监视卸载、载损鉴定和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
(6)出口货物承运船舱、车厢和集装箱的有关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适载条件检验,以及积载鉴定和监视装载。
三、浅谈企业成本核算方法
01
在校期间,就听老师讲,工作后最好能够从事成本会计岗位,成本会计岗位可以学到的东西多,成长的快,职业发展空间大。
从那时候起,就对成本核算开始产生了神秘的向往。
可能我们一般会认为制造业里面才有成本核算,其实,各行各业都涉及成本核算,只不过生产制造业的成本核算相对的复杂和繁琐。
产品成本核算的准则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具体的核算方法的依据是2013年8月16日财政部会计司印发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存货加工成本的规定只概括性的描述为“企业应合理地选择分配方法”。
也就是说,会计准则对存货加工成本核算的底线是“合理性”。
相比会计准则的寥寥数语,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则对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范围、归集、结转和分配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但是,制度的条款也只是限于基本的逻辑规则方面,考虑实际业务的多样性,还是给具体的应用留下了很多自由选择的空间。
02
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首先要清楚为什么要进行成本核算。
一句话,成本核算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产品的成本,从而计算产品的毛利(差价)。
我们都知道,利润等于收入减成本,但是,放到连续的业务中,收入好确认,成本却不那么好直接确认了。
有的人会说,成本确认还不简单,知道产品消耗了多少资源,不就知道产品的成本了么。
非也!如果业务是非连续性的,成本确实可以按上面这种方法进行计算,在业务终了时,收到多少钱,花费了多少钱,一加一减利润就出来了。
问题是,我们的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业务是连续地,这种一加一减的方式就不适用了。
举个例子来说,在批发零售业中,同一个商品,我们会采购不同批次价格的产品进行销售。
那在部分销售时,我们选择哪个价格作为成本来计算利润呢。
我们可以按商品为对象,选择先进先出,先采购批次价格先作为销售成本,也可以选择算术加权平均,用总的采购成本除以总的采购数量作为销售成本。
我们还可以直接按采购批次为对象,分别计算销售成本。
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出的当期利润是不同的,当然,最终的结果肯定都是一致的。
既然,最终的利润结果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还要这么麻烦地进行成本核算,计算不同时点或期间的销售成本。
因为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管理者、投资者需要及时的获取经营结果的信息,不可能等到企业终止经营进行清算时再核算盈亏。
所以,要将企业持续经营的活动,划分成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会计期间(经营结果报告期间),据此分期结算,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
可能还有的人会有疑问,即便是按照会计分期反映经营结果,那按照采购批次来确认销售成本,在批次销售结束时的那个期间反映不就好了。
这又涉及到另一个会计问题,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会计核算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在销售的当期就要确认收入,有收入就要有相应匹配的销售成本。
权责发生制真可把会计害苦了,因为它不是那么容易的根据常识进行理解,凭白的多了很多解释工作。
根据常识,收付实现制是最容易被所有人理解的。
自1992年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际接轨进行会计制度改革,颁布第一版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年第5号)确立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以来,已有三十年的时间,但是,现在很多企业人员仍然对这一原则不甚了解,以现金收支来理解收入费用。
收付实现制虽易于理解,弊端也很明显。
比如,在我们大宗商品贸易行业中,对上游大都为预付款业务,而对下游则可能为赊销业务,那么按照收付实现制来计算收入成本,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永远也不会有利润。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基础、分期报告的要求,以及业务的连续性的现实,有必要分期按照合理的方法,计算和确认当期成本。
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会计信息在反倾销提起、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应诉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
特别是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是确定被调查产品倾销存在与否的重要依据。
03
成本核算方法众多,有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
归纳起来,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都属于实际成本法;
作业成本法则是针对加工成(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分配方式而言,对于不同作业性质的加工成本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
标准成本法实际上是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并行,最终还是应用实际成本的结果,而两者的差异则为管理提供了更多分析的角度。
不论什么成本核算方法,都是围绕着料、工、费的归集与分配展开,不同点在于成本核算对象不同,分配的方法不同、时效性不同、管理颗粒度不同。
比如,品种法的颗粒度就比分批法要粗,因为品种法是按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产品汇总核算,而分批法则是对同一品种分批次核算,前者颗粒度只到产品种类,后者不仅分产品种类,而且同一种类下还分不同的批次。
比如,标准成本法可以在业务发生的同时,实时生成会计凭证,能够提供即时经营结果。
成本核算最主要的业务载体就是存货的收发活动,原材料的收货与领料,在制品的流转,产成品的入库与发货。
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也都是在上述存货的收发中产生的。
因此,成本核算的精度越高,对存货收发业务的管理要求也就越高。
讲个最简单的场景,按照品种法核算,如果不同类别的产品,其原材料可以共用的话,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若材料出现混用,甚至在入库时出现混入,入库数量与实际不符,那么成本是无论如何也核算不准的。
业务在先,财务在后,前端业务的数据质量决定了财务的信息质量。
有的人把希望寄托于信息化,认为上线一个什么系统就万事大吉了。
要知道的是,系统只是一个工具,信息源还是要靠人来输入和维护。
实际产品入库数量是10吨,在信息源输入节点人为维护10.2吨,在系统的容差范围内,系统不会拒绝和预警。
所以,做好业务流程的设计、责权的分配、操作动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以及过程记录的留痕和检查,才是值得信赖的必要管理措施。
04
到底选用哪一种成本核算方法,根据我不太丰富的经验,我认为主要需要考虑两点:实用合理,服务管理。
对于非标设备制造业,其业务特点就是一套设备就是一个订单或一个合同,一定期间内,在制订单的数量,不会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更为关键的是合同的管理和执行是盈利的主要影响因素,先有销售合同,再组织设计、采购、生产等。
因此,按照订单(项目)核算成本,在财务上既可以直接归集料和工,在管理上也可以进行合同或订单盈利性分析。
既实用合理,又能满足管理。
订单核算的优点在于可以细化核算每单业务的盈利性,但是,在产品集中度低、订单小散、生产周期短、业务规模大的业务中,订单核算模式就不实用了。
比如说一个月产量为2万吨,大部分的订单的数量不到10吨,那就有2000个订单。
试想一下,对2000个订单进行订单管理与核算,是否经济可行。
从实际生产业务操作上讲,这种情况下,生产计划的预测、编制与执行管理也有很大的困难和挑战。
更主要的我认为,这种业务场景下,订单核算不能直观的揭示盈利因素。
如果想分析盈亏,只能被动的对异常的订单逐个分析,相当于关键盈利因素的数据被众多小散的订单割裂成碎片式的了,从整体层面抓取主要盈亏影响因素的数据,成为一件不太可能实现的事情。
那财务只能天天被追着问“利润去哪儿了”。
具体到以大宗商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制造业中。
原材料的成本占总成本的80%以上,而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又是频繁的,因此这种业务的主要盈利因素之一就是原材料的价格管理。
所以,在成本核算方法的设计中,最重要的是如何能够反映价格管理的结果。
再进一步说,就是从投料的原材料成本中能够关联到采购结算价信息(临采单笔合同、长协结算期),从销售开票中能够关联到合同定价信息(合同签订日期、期货合同/现货合同)。
因为,产成品的成本跟原料的结算价有关,销售收入与合同签订时的行情有关,只有抓住这两方面的信息,价格管理的结果就显现出来了,揭示主要盈利构成的目标就手到擒来了。
对于加工成本的核算,最主要的成本项目可能是人工成本、动力成本。
我认为人工成本可以作为固定成本进行分摊。
有的人说人工成本是计件的是直接成本项目。
在前面的文章里我就讲过了,计件会影响生产效率。
从另个角度讲,如果企业没有产量,人工成本就一分钱都不会有了吗?肯定是不可能的,我们还是会选择给予一定的薪酬,来留住人工。
如果产量无限增长,工人的工资也会上不封顶吗?我想也不太可能。
人工更多的是一个管理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金钱能解决的问题。
固定成本作为沉没成本,直接按照产量分摊,能够满足会计核算要求就可以了。
对于动力成本最简单经济的方式就是按成本中心进行归集,按产量分摊。
如果想更精细化,搞清楚各个不同类别产品的成本水平,SAP还可以通过设置工艺工时来按不同的比例进行分摊。
SAP作业成本法的好处就是可以对不同的作业成本根据工艺标准设置不同的分摊依据。
SAP提供的成本核算方案就是标准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
我们很多人都知道SAP最适合生产制造企业,其最合适的原因是,一方面是因为SAP能够实现业财一体化,在业务发生的同时(存货收发),按照标准成本实时的生成会计凭证,从而避免了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脱节,实现理论上账实一致的可能。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事后根据业务数据再进行记账,大概率上会产生差异,而倒查差异又是一件极为痛苦的和有困难的事。
如果,有的经办人员再不配合,坚持说自己的业务数据是对的,财务数据对不对就管不着了,那就更让人抓狂了。
另一方面,SAP的运行逻辑嵌入了内部控制,从数据源到结果一步步关联而来,限制了终端用户的自行变更的空间,比如,销售开票价格取自于销售订单维护的价格,如果,要更改开票价格,就要贷记销售订单价格进行修改,而不是在开票环节直接修改。
综上所述,首先,成本核算精确程度取决于业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其次,成本核算方法选择的标准是实用合理,服务管理,能够以最经济可行的方式进行成本核算,并以管理为导向,能够揭示关键盈利因素。
再次,具体运用上,先了解业务特点、关键盈利能力和管理需求,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料工费归集的最小单元),然后确定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
直接材料,主要变动加工成本项目单独核算,其他固定成本统算按产量分摊(前提是成本构成中能分清各成本项目)。